律师解析:
判断
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有这些要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招用
劳动者没签书面
劳动合同,同时满足以下情形,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其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证明劳动关系还可借助一些
证据。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社保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等。
要注意,工资支付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这些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提供。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和证据,就能较准确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单位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认为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却予以否认。小朱为证明劳动关系,收集了自己的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而单位拒绝提供招工招聘登记表和考勤记录。小朱遂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
确认劳动关系。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受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且劳动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即便未签书面合同,劳动关系也可能成立。本案中小朱有工资支付记录,表明其从事有报酬劳动,符合部分条件。
2、小朱提供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根据规定,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单位拒绝提供这些证据,相关部门可责令其提供,综合考量小朱提供的证据及单位应承担的举证责任,能辅助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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