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解散时
辞退孕妇是被允许的,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按照《
民法典》和《
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定终止情形。这意味着,即便孕妇处于特殊时期,公司因解散辞退她们,也不受“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不过,公司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得按照孕妇的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孕妇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要是公司耍赖,没给这笔
经济补偿,孕妇有很多法子来维权。先可以和公司好好协商,要求支付补偿;公司要是不答应,可以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想协商,也能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是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
法院起诉。
总之,公司解散辞退孕妇得给补偿,孕妇也千万别忍气吞声,要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公司因
经营不善决定解散,公司通知包括小胡在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小胡此时已怀孕,她认为公司不能辞退自己,而公司则称公司解散属于法定
终止劳动合同情形,可以辞退她。双方就辞退及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却未支付。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属于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虽小胡是孕妇,公司因解散辞退她不受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2、公司应按照小胡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未依法支付,小胡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
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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