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过程中,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大家别慌,法律来撑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
劳动合同,那得每月给劳动者
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到
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结束,最多给十一个月。打个比方,劳动者干了五个月都
没签合同,除去第一个月,单位就得额外多给四个
月工资。
要是单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直接视为从用工满一年的当天起,双方已经订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单位还得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前一天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要是商量不通,还能通过劳动
仲裁、
诉讼等方式维权。不过要注意,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有效。
案情回顾:小朱于某单位
入职工作,工作五个月期间单位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向单位提出支付未
签合同的额外
工资,单位认为不应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要求单位支付除去第一个月后四个月的额外工资,而单位则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小朱工作五个月未签合同,单位应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期间的工资,即除去第一个月,额外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
赔偿。
2、若单位满一年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小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需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小朱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申请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