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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强迫加班能不能得到相应赔偿

时间:2026.03.1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236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强迫加班违法劳动者可能获赔偿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警告、责令改正,还可能罚款。
2.强迫加班,单位要依法付加班费
延长工作时间付至少150%报酬,休息日加班无补休付至少200%,法定休假日加班付至少300%。
3.强迫加班致损害,劳动者可索赔。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公司后,公司经常强迫小朱加班,甚至在法定休假日也要求其加班,且未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小朱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并停止强迫加班的行为,但公司拒绝。小朱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用人单位强迫小朱加班,违反了劳动法规,小朱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给予该公司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
2、该公司安排小朱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且不补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150%、200%、300%的标准支付报酬。
3、若强迫加班给小朱造成损害,小朱可主张赔偿。小朱已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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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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