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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何时签合同合适

时间:2026.02.0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78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若没同时签书面合同,需在一个月内签订。
试用期开始后一个月内签合同合适。
2.若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要每月付二倍工资;
超过一年没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单位要遵守规定,保障权益、规避风险。

案情回顾:

小胡入职一家公司,进入试用期。公司一直未与小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去了一个半月,小胡要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小胡向劳动部门咨询,得知公司此举可能违法,遂与公司就未签合同一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该公司在小胡入职一个半月后仍未签订,已违反此规定。
2、由于该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向小胡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时与小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小胡的合法权益,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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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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