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账户 参保人员去世养老金可
继承 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
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李忠表示,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