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的事项如下: 1、不签书面合同的赔偿,按照每月二倍
工资计算。 2、
病假期间工资,你工资的70%如果高于1200元,按每月工资的70%计算,如果低于1200元,按每月1200元计算。 3、单位应当为你补缴
社会保险,但是实践中仲裁已经不受理保险争议,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区的
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另外,工作期间的
加班费、带薪
年休假、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如果单位没发过的话,都可以请求补发。 5、如果单位和你
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