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但是根据
无效合同处理的“双方相互返还”原则,又因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无法返还,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定的报酬,标准应与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相适应(比较容易操作的方法就是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标准)。 《
劳动法》及劳动部相关的部门规章均有类似规定。在新的《
劳动合同法》第28条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以上是对学厉造假
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