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参考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
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
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
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
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