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尽早作出决定。企业若不想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即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果企业既未和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又未即时办理终止手续,则很容易便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再想解除劳动关系,就需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在特定情况下,还需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甚至支付2倍工资。对此,企业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尽量使手续完备,避免产生纠纷。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若有以下情况,企业必须续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现在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合同基本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续签合同,单位要提供一份新的合同签字盖章。在续订合同上面,起止日期是上份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合同终止日期看具体协商结果,这个没有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