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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扣除额纳税
补偿金扣除额纳税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4 16:46:06
已帮助165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欠条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欠条
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
债务
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
欠款
,欠款人向
债权人
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
诉讼时效
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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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扣除额纳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税扣除都有哪些内容,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个税扣除都有下列内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对每个人额外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解除合同补偿金扣税吗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费包括哪些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税专项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对每个人额外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请问公司辞退员工 补偿金应该补偿多少?是一个月工资多少给的吗? 是包括没扣除保险的金额算的吗?还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算的吗?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20个月,8级15个月,9级10个月,10级5个月)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学生暑期工,工资结算明细上有税前补款扣除我三分之二的工资。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根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刘律师 请问个人所得税上的收入应不应该和实际收入相符(去除五险一金金额)
按《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减除费用3500元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上是对个人所得税包含五险一金吗的回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家人交通事故,我这面照顾,我是个体,有营业执照,月营业额不足3万,没有纳税证明,收入主要是支付宝,微信,护理费应该按什么标准?保险公司给80元一天合理吗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公司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宣布自2013年8月1日起(即9月份申请纳税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出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出2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应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子装修款由父母全额出,离婚时分割房产时应扣除吗?
双方协商解决即可。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财政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上缴财政局的支出在帐务上怎么处理最妥?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在所得税前扣除,那么这部分费用按照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财务费用,财政局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已经交过所得税,是财政局以政府管理者的身份从所有公司那里收取的费用,财政局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上交财政局的属于行政性收费,那么属于往来资金,而股东从公司只能收取红利股息,而股息红利是税后所得,未来财政局还应当向公司返还,会在公司和财政局之间形成借贷关系。如公司上交的既不是股息红利,该部分资金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不是行政管理性收费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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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11 00:11: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工作一年了,这期间没有买合同,今天突然接到通知,上到这个月15号就让离职,请问我妈妈可以要赔偿金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0 22:53:30
你好,具体讲一下详情,方便分析。
问题:在外企工作28年了,去年平均工资8000,被解雇能拿多少赔偿金?
钱威律师
2024-06-08 20:15:51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离职必须要一个月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59:12
你好,这边咨询的是债务纠纷吗
问题:我想问我在店里干了七个月,现在店里降我们的工费,员工不干了没有签合同。现在员工不干能要求赔偿。?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30: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可以查到劳动纠纷立案但是未开庭和解的案件网上是否有案底?
于雅平律师
2024-06-07 14:03:56
大致的一个事情经过情况请咨询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公司没有发送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03:27
10个月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还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
问题:突然被工厂辞退工作10个月了能陪我多少钱?
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03:27
10个月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还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
问题:突然被工厂辞退工作10个月了能陪我多少钱?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1 00:11: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工作一年了,这期间没有买合同,今天突然接到通知,上到这个月15号就让离职,请问我妈妈可以要赔偿金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0 22:53:30
你好,具体讲一下详情,方便分析。
问题:在外企工作28年了,去年平均工资8000,被解雇能拿多少赔偿金?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30: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怎么可以查到劳动纠纷立案但是未开庭和解的案件网上是否有案底?
钱威律师
2024-06-08 20:15:51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离职必须要一个月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59:12
你好,这边咨询的是债务纠纷吗
问题:我想问我在店里干了七个月,现在店里降我们的工费,员工不干了没有签合同。现在员工不干能要求赔偿。?
于雅平律师
2024-06-07 14:03:56
大致的一个事情经过情况请咨询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公司没有发送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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