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时,劳动者要保留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等,以便后续可能的维权。
(二)单位预告解除,若劳动者认为自身情况不符合解除条件,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不能胜任工作的评估报告等。
(三)经济性裁员时,劳动者可关注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
(四)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解除通知、工作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