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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为合同期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进行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忘记了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当然是可以在一个月之内进行补签的。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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