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少发工资的情况,很多人只知道要去维权,却不清楚自己能拿到哪些法定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给你发工资、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要是发的工资还比当地最低标准低,必须先把差额部分补上。
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后会先给单位定一个期限,要求它把欠付的钱付清,如果单位过了期限还是不肯付,就要按原本该付的总金额,加付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赔偿金。这部分额外的赔偿,很多人平时维权的时候都不会主动主张,其实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
还有很多人不知道,遇到单位故意欠薪的情况,你不用等着单位批准,可以直接提离职,这种主动离职的情况也能拿到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是按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每干满一年就能领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干了不到六个月的,就能领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真的碰到欠薪的情况,你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去维权的时候记得提前整理好劳动合同,还有之前的工资打卡记录、上班打卡凭证这些能证明你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材料,能让整个维权流程顺畅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