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且存在
未休年假的情况时,未休年假的计算方式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
年休假为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是 10 天;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5 天。
若
合同到期时员工尚有剩余
年假未休,单位需按该员工日
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此报酬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里的日工资收入通过职工本人
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来折算。
总之,单位不能因
合同到期不续签而逃避支付员工应得的未休年假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