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合同期满未予
续签,针对未休的
年假,员工具备要求公司给付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权利。
年假属于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福利权益。
在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时,一般以日工资收入的300%予以支付,此处的日工资收入是通过职工本人
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的。
倘若公司拒不支付,员工可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支付相应报酬;亦可以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