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职证明上写着“经仲裁裁决离职” ,咱们可以这么来处理。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讲了,单位在跟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得给出一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而且这个证明得是实实在在、客观的。要是员工觉得“经仲裁裁决离职”这样的表述,在以后找工作时可能会成为绊脚石,那就可以先和老东家好好唠唠。把自己的顾虑跟单位说一说,让他们重新开一份内容简洁又规范的离职证明。正常来说,规范的离职证明有劳动合同期限、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以及在这家单位的工作时长这些内容就够了。
要是和单位商量不通,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让单位改正错误。要是因为原单位开的这份有问题的离职证明,让员工遭了损失,员工还能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另外,员工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重新开一份符合规定的离职证明,并且让单位赔偿因为这份不当离职证明带来的损失。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员工可得留个心眼收集证据。像那原来的离职证明、和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啥的,都得保存好,这些东西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可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