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形之下,当雇员依据法律条款向雇主提出辞呈时,雇主无权拒绝批准,这违反了我国的
劳动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明确的规定,员工可在事先三十天向用人单位
递交书面通知,以此来终止其
劳动合同。
而在
试用期间,员工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便能
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以上通知程序并达到规定期限,无论雇主是否批准,员工都有权利离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诸如服务期协议等特殊约定,那么在服务期尚未结束之时选择
辞职,可能会导致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假如雇主以拒绝批准辞职为借口来限制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提交辞职申请的记录等,然后通过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