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能及时发放
工资这两个问题的复杂性质,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从开始雇佣
劳动者的那一天算起,超过了一个月但还没有满一年,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
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每个月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至于未能按时发放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他们应得的
劳动报酬,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
违法。
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
在主张
赔偿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成果等等。
在劳动仲裁的环节,
仲裁委员会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做出裁决,通常情况下,
仲裁结果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
拖欠的工资,并且可能还会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