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署
劳动合同时,仍然有
追讨工资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劳动法律
法规,只要能够证实您与特定雇主之间确实存在着实际的劳工关系(例如,名片、考勤系统、工资支付清单以及来自同僚的证明文件等),您便具有索取所应得工资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未能缔结劳动合同这一行为本身即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您还可以进一步寻求对未签定合同期间的双倍薪酬差异的
赔偿补偿。
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同雇主进行对话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不妨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揭发投诉或向劳动
仲裁机关提交相关申请。
请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
证据,以确保您的要求得到充足的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仲裁的法定时效仅为一年,自您明确知晓或应该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