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履行协助员工进行
工伤鉴定之责属
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在遭受
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向职责所在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书。
如若公司未能按时履行该程序,那么
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完成工伤认定手续后方可行使工伤鉴定之权利。
请特别关注那些能够证明
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事实的确凿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身份标识、事故现场照片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