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期限已满之际,用人单位若试图降低
工资待遇而不再续
签合同,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非法行径。
依据我国相关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除非用人单位能够维持或者提升原有条件续订
劳动合同,且
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的情况除外,否则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在此种情况下,因用人单位主动降低工资水平而导致无法续签合同,属于未遵守原有
合同条款的续订行为,劳动者有权利要求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部分,则参照一年进行计算;反之,若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请您务必保留好与此相关的历史
证据,包括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历年来的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劳动
仲裁或
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