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裁撤某个部门,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您尚未享受全部带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劳动保护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和《
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您适当的
经济赔偿。
对于未进行休假的年度假期,通常应依照个人日平均薪酬的300%予以发放未休年度休假
工资福利,该金额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相应薪酬。
在处理诸如
婚假、
产假以及
病假等其他种类假期时,可能会存在着差异性的
处理方式。
但是,总的立场是,无论何时何地,用人单位皆不可因为某一部门的终止运营而无端删除您所享有合法利益的假期权利。
您应迅速与用人单位展开商讨并寻求解决方案,若谈判无法达成共识,您可向当地劳动社会保障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者上诉至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此来捍卫您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