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已属
违约行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企业老板让员工离开的举措亦无任何
法律效力。
您在此情况下,可以主动明确地告知企业老板您要终止与他们的
劳动关系并且要求他们核算并交付您应得的
工资。
若企业老板拒绝履行这些义务,您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栽。
在仲栽过程中,您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包括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约期间的
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因非法限制您
辞职而应该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
同时,请您特别留意
收集证据以证明您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