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认定为
工伤,通常应符合以下各项基本要素:
首先,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范围内由于执行职务之故遭受了突发性的事故伤害;
其次,在工作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不足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内容紧密相连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到
意外事故伤害也应予以认定工伤范畴;再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遇
暴力或其他
意外事件导致身体损伤亦可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如果职工患有
职业病则也将被视为工伤。
此外,若劳动者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也应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
上下班途中,如果劳动者因为非个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到伤害,也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伤害也应被认定为工伤。
值得指出的是,在申请认定工伤时,必须提供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事故报告等,以证明受伤行为与工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