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采取主动措施辞退雇员时,通常会涉及到
试用期的
赔偿问题。
依照我国相关
劳动法规,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员工,除非存在确凿
证据表明其不满足聘用要求,否则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进行遣散。
若用人单位在此方面行为失范,
违法规避试用期,理应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需支付赔偿费。
而
经济补偿方面,将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计算,每过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薪酬作为补偿款。
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按整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仅能享受到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至于
赔偿金部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应当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工作年限的起算日期应自
雇佣关系正式建立之日起开始计算,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试用期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