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一般依据应发
工资进行计算。
所谓“应发工资”,系指在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之下,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以及
加班加点工资等等。
然而,“
实发工资”则是在扣除
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各类
代扣代缴费用之后,实际发放至劳动者手中的工资。
在计算辞退补偿金时,我们将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作为基准。
但是,若应发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便需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