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遭受
工伤的
劳动者在进行与工伤相关的医疗救治过程中,其所产生的前往
医保目录内的医院就诊时产生的
医疗费用以及开具处方
并购买医保范围内药物的费用,都将得到
工伤保险基金的支持和支付;同时,若工伤
当事人面临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紧急状况时,只要其救治费用达到医保结算的标准,同样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当工伤患者因为非工伤因素而产生的疾病需要进行治疗时,他们将无法享受到
工伤医疗待遇,而是需要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的规定来处理。
但是,如果工伤治疗所需的医药费用未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的,那么这笔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另外,如果是由于
医疗机构自身的原因导致部分费用无法报销,则需要对责任归属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
总的来说,对于未能报销的工伤医药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