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观点其实并不准确。
所谓“
加班”,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体力
劳动者或者脑力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限之外仍继续进行的工作行为。
然而,衡量是否构成加班的标准并不仅仅局限于是否获得了相应的
加班费用。
实际上,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便可以被视为加班:首先,必须是由用人单位做出的具体安排;其次,劳动者需要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那么劳动者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务必注意保留好与加班有关的各项
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以及工作成果交付记录等等,以便能够充分证明加班这一实际情况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