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特定事例中,签署预售合同之后,往往仍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以作说明。
预售合同的主要功能在于在建筑物尚未竣工之际,对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意愿以及初步达成的协议进行
确权与确认。
然而,当房屋达到
交付标准并各项手续齐备之时,便应签订正式合同。
此种合同的条款将更为详细、精确,涵盖了房屋的实际状况、交付日期、办理
产权证书相关事项、
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
然而,是否必须再次签订正式合同,这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要求。
若预售合同已经明确包含了正式合同所必需的全部关键要素,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或许可以不必另行签订。
然而,为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签订正式合同有助于更明确地界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降低潜在的
纠纷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