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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签了合同不想干了有工资吗

通常情况下,即使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无长期任职意愿,但对于已经付出的劳动力,都应得到相应的薪资酬劳。
这一点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而来,即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希望退出该岗位,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若处于非试用期阶段,则需要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离职前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事宜。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您实际工作的天数以及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予以结算工资。
然而,假如您没有按法定步骤进行离职手续,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其有权酌情从您的工资中扣除部分金额用于填补损失,但是扣除金额须控制在您当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之内,且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新修订: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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