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契约期内,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
若由于员工未能满足公司设定的聘用资格要求,那么公司可随时解聘该名员工而无需事先告知。
然而,倘若
解除劳动关系并非由员工本人失误导致,那么企业必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向其另行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方可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证明员工不符合聘用资格方面,企业负有
举证责任。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有力
证据,仅凭主观臆断便随意解雇
试用期员工,这将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支付
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