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关于
追讨加班补偿费用的
劳动者仲裁申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一年时间。其计算方法是从劳动者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时效期限可能会发生中断或者中止的现象。例如,当劳动者一方向另一方
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的权益要求,或者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亦或是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等等,这些行为都将导致时效期限的中断,并且自此之后,
仲裁时效期限将会重新进行计算。如果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合法合理的理由,导致劳动者无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起仲裁申诉,那么仲裁时效期限将会暂时中止。而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失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将会继续进行计算。总的来说,是否能够延长仲裁时效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时效期限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