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以下几种情形被视同为
工伤情形:
首先,当普通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或工作区域范围内,由于所需完成的相关工作任务而受到
意外伤害时,应判定其构成工伤;
其次,若受害者在正式开始工作前,但仍处于与工作相关联的活动环境中,因进行各种为工作做准备或结束工作相关事物的过程中遭受损害的,同样应归类为工伤范畴;再次,当劳动者在往返于公司与家中的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过失所致的伤害,亦应视为工伤性质。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