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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人于工地受伤责任究竟归谁

董* 重庆-渝北区 工伤纠纷咨询 2026.01.16 16:52:20 304人阅读

劳务工人于工地受伤责任究竟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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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因工作受伤,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按工伤保险规定进行赔偿。
(二)若是劳务关系,接受劳务一方要对工人受伤负责,若工人有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双方可协商责任比例。
(三)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人受伤,工人可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请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16 22: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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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劳务工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伤,一般算工伤,用人单位担责,要申请工伤认定并依规赔偿。
2.若是劳务关系,接受劳务方通常担责。若提供劳务方有过错,可减轻接受方责任,如违规操作受伤,自己或担部分责。
3.因第三人侵权致伤,第三人担责,工人也能要求接受方补偿,接受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16 21:0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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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工人在工地受伤,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关系下多为用人单位担责,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方通常担责,若工人有过错可减轻其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受伤则第三人担责,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当工人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属于工伤范畴,用人单位需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并按规定赔偿。若是劳务关系,接受劳务一方一般承担责任,但如果提供劳务一方自身有过错,像违规操作导致受伤,其自身也需承担部分责任,可减轻接受劳务方的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使工人受伤,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工人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如果遇到劳务工人在工地受伤责任划分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6 19:0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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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工人在工地受伤,责任划分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若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担责;若为劳务关系,接受劳务一方通常担责,提供劳务一方有过错可减轻其责任;因第三人侵权致伤,第三人担责,工人可请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追偿。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用人单位应积极为有劳动关系且受伤的工人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进行赔偿。
-对于劳务关系,双方应明确各自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减少过错发生。
-若遇第三人侵权,接受劳务一方和工人应及时固定证据,以便后续追偿和维权。

2026-01-16 18:4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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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关系层面,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这是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保障义务,需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赔偿,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2)劳务关系方面,接受劳务一方一般担责,但提供劳务一方有过错时可减轻其责任。这种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若工人自身违规操作,就需对自身过错负责。
(3)第三人侵权情形下,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工人可请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这既保障了工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让侵权人承担最终责任。

提醒:
劳务工人受伤后要及时固定证据,不同情形责任划分有别,建议咨询以确定具体责任与解决方案。

2026-01-16 18:25:50 回复

对于专利权属究竟要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方圆专利的研究员,但是你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鞋子,那你可以用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方圆专利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第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二、成果转化后专利权属到底应该归谁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相关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实,关于职务发明人和单位收益分配的问题早在12月法制办公布的第四次《专利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就有多处体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设计。例如,修订草案第六条将职务发明限定为如下两类:第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第二,本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单位。同时,该条第四款还进一步明确,如果单位与发明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未作约定时,权利属于发明人。修订草案一方面删除了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中“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直接属于职务发明的规定,压缩了单位对创新成果主张权利的空间;另一方面,还将单位与发明人未作约定时的创新成果明确规定属于发明人,进一步扩大了发明人的利益空间。此外,修订草案还进一步放开了国家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决定权,其中第八章中新增第八十一条作出专门规定:对于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和高校的专利权,在不改变专利权属的前提下,发明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自行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与单位按约定分享收益。该条文与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一致,这些新增的条款破除了利用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国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职务发明转化困局,有利于促进此类科技成果转化。

您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要归属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应该归属谁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⒈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⒉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⒊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⒋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⒌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⒍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⒈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⒉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⒊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⒋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⒍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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