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被解雇之际,其所参加的
社会保险应截至
合同终止的当月为止。自次月起,将由该名员工自行支付相应的保费。在签订了正式的
离职协议,且得到了
离职证明之后,雇主需负责清理和处理相关的社会保险事务,而具体的操作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与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