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仅凭其主观上意愿解除您的
劳动合同,实际上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您拥有充分的权利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部门提出
申诉,以便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在正式启动
仲裁程序前,您需要准备有力的
证据以支持自身立场,例如所收到的
工资转账信息以及与其他员工进行交流时的相关文本记录等,这些都是能够证明贵司为解除您的合同而采取的行为非法性的关键证据。只要您能成功地证明贵司的确存在
违法行为并以此方式解除了您的合同,那么赢得劳动仲裁的机会还是相当高的。因此,若是面临类似问题,您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接着应积极搜寻并收集有效的证据,最后尽全力推动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从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