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若在特定法定节日期间安排职员
加班,而之后又进行了相应的调休处理,此做法并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法定节日还是平日工作日的加班薪酬,皆不得通过调休方式来替代。对于在法定节日加班的
劳动者来说,企业应当给予其至少为正常
工资水平三倍的
加班费用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
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