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伤认定未能成功实施之后,如何进行
医保报销呢?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定点
医疗机构需要在每个自然月的第十天之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上月所有出院患者的详细费用结算清单、住院结算单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次,医保经办机构会在每个月预先支付上个月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对于已经被认定为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来说,他们应该前往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唯一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并购买药品。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用可以直接记账,并且能够实现实时结算。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