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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协议写了已支付工资却未支付怎么办


1. 针对已经签署离职协议却未能得到应得薪资这一问题,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协商解决途径。
2. 若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时选择离开公司且结果是无法获得应有薪酬,可采用如下建议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当事人应当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磋商以达成合理方案;
其次,可向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请,请求上述机构开展调解工作;后续,如果调解过程中出现任何分歧,当事人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最后,倘若仲裁裁决仍不能令当事人满意,他们有权依法向法院提交劳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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