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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对于经济补偿的金额,我们需要以劳动者在被雇佣单位工作的时间为依据,按照每工作满一年,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已经达到6个月以上但不满12个月的话,就需要按照一年来计算;
若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时,则只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需注意的是,当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水平高出雇主所在地直接管理的市政府和设立的市区级别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话,其获取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计算,并且,向其给予经济补偿的期限最多不会超过12年内以获得明确的指引和规制。
此外,我们在这里所谓的“月工资”,实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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