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需强制完成整个月的工作周期。
就
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试用阶段而言,员工需要提前三天告知雇主其离职意愿;
若其已经成为正式职工,则应提前三十天向雇主以书面声明的方式发出
辞职请求。
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通过相互协定来达成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然而,若雇主未能按照
劳动合同中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那么劳动者有权利随时结束该
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