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在对员工进行
赔偿时应按照其
经济补偿金额度的两倍来确定
赔偿金的数额。
关于
经济补偿问题,具体而言是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份长度为准绳,每满一整年即为一期限,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月薪标准。
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话,我们将这部分时间段视为一年;反之,如果服务月份数尚未达到六个月,那么则需向劳动者发放半个月的月薪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除了赔偿金外,他们还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
工资。
如遇到用人单位不肯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您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馈此事,或者选择至当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