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突发事件发生于员工工作期间,并导致了脑血管破裂,尽管如此患者若并未不幸逝世,便可能并不被归类为
工伤事故范畴。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参保和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致使员工因此而面临
医疗保险赔偿方面的损失,则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
至于在建筑工地工作过程中,如若遭遇突发性脑溢血,
建筑工程承包方理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而若病理情况系由个人因素引发,且与工地作业无直接关联与因果联系,则无法获取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