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关于停工留薪期员工工资的计发办法,具体实施方法为: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针对遭受各类意外事件导致事故受到损害或患有职业有害影响等需要停止执行职务进行治疗的员工,其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在此期间应保持原有水平,并由用人单位按月數发放。
具体计算依据为:
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以员工受工伤前的最后12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工资为准,其中包含了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奖励以及津贴补助在内的各项薪酬福利款项。
如受雇期限未满12个月,则依照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得出的平均工资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能超过12个月,但若遇特殊情况,需经过设有城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适当予以延长,然而,延长期限上限仍须控制在12个月以内。
另外,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其数额绝不可低于本市职工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
特例情况下:
假如受工伤前的工作时间尚不足1个月,那么将依照与用工单位先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来计算其原有工资额度;由于约定不清或者无法确定原有工资数额的,将根据本市在职人员在上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来估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最新修订:2024-07-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