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试图强制调动雇员岗位,则此举涉嫌
违法行为。
究其原因,当企业欲改动员工工作状况时,需先与雇员充分商议并达成共识之后,方可改动原劳动合约中的相关条款。
在实施此类变动过程中,应当以
书面形式进行记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经协商同意,可对
劳动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还应要求改动后的劳动合同由各自持有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