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在合法单位中执行工作任务时因公负伤,且随后依法获得了
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他们有权享有
停工留薪期的各项权益待遇,包括
工资及所有相关的福利政策。
然而,在此期间,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可超过24个月。
如若超出此期限,则需经由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深入评估和审查,是否符合延期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申请与评估,通常在鉴定之日后约1个月左右会有确切结果公布。
其次,值得一提的是,停留职薪资期的期限大多数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这个具体的期限将依据指定的
医疗机构针对伤病致残程度所出具的诊断鉴定结论来作出确定。
若受工伤职工受伤病情较为严重或者情况有所异常,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细致确认与研究,可适度地予以延长停留职薪资期,但是,延长该期限也不应超过12个月。
如有需要,工伤职工可以提前于停留职薪资期满前15日,向其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机构对工伤处理过程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辅助资料。
对于用人单位持有疑虑或者不满的情况,应该在接收到工伤职工的书面申请之日起的7日内,向其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
否则,默认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