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
入职达到三年后,双方在现存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那么作为对员工权益的保障,就必须依法向其支付相应的医疗
补助金。
反之,若是由于员工自身原因不愿再继
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将无须承担医疗补助义务。
关于医疗补助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应按照员工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即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为标准。
对于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时间范围内,我们可以视为是一整年的工作量。
而对于仅工作了不足六个月的员工来说,他们有权获得半个
月工资数额的医疗补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