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生育期间以及哺乳期内,其所签署的
劳动合同理应予以相应的延期,直至以上特殊时期结束为止。如若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未经合法程序即
终止劳动合同,则将被视为
违法行为,并需要依照
经济补偿金两倍之标准对
劳动者进行
赔偿。关于经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