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您有权要求雇主依法为您
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已经建立了
劳动关系但是尚未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雇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制定和签订。
当中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或对您进行强迫威胁的行为时,您享有随时
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有权请求企业
赔偿您因此遭受的
经济损失,包括薪资水平的双倍增长以及就业
补偿金等相关权益。
如遇
劳动争议问题,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劳动
仲裁。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积极收集与用人单位有关的
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根据我国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未在员工适用劳动合同的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若是没有明确薪酬待遇的情况下,则新招聘员工的薪资待遇将依照
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予以执行;
若无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对此事项做出规定,则
同工同酬将成为履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